古炽明 副主任医师
擅长:泌尿系肿瘤、泌尿系结石、前列腺疾病的微创腔镜诊治....[详情]
对妊娠疱疹患者应给予对孕妇安全的药物治疗。对病情较轻者,可外用糖皮质激素及口服抗组胺制剂;对发生大疱的患者,应给予中等至大剂量(40~60mg/d)泼尼松以控制水疱形成和剧烈瘙痒。在分娩时或产后应加大泼尼松剂量,控制可能的病情活动,然后逐渐减量。对不能耐受泼尼松的病人可选用其他有效药物,如氨苯砜和血浆置换法。对那些在完成分娩后数月至数年继续形成广泛水疱者,应给予更积极的治疗,包括应用免疫抑制剂,但在妊娠或哺乳期禁用免疫抑制剂。
病情活动常开始于妊娠中、后期,皮肤严重、广泛受累时,常有皮肤蜡样变,意味着在分娩时或产后病情可能复发,以后疾病常缓慢消退。几周后皮损可完全消退,少数病人在妊娠后水疱的形成可持续10年以上。至少在产后几个月内,患者的病情都有不同程度的加重。大多数病人再怀孕时,可再发生妊娠疱疹。部分病人连续妊娠可加重病情。
女性在怀孕期间一定要注意自身健康,只有母体健康,孩子才能健健康康的出生,患者在出现以上身体不适的时候,一定要及时就医,而且在治疗的同时也要注意药物的使用,孕妇对很多药物都是过敏的。所以在使用药物的时候一定要谨慎。
(责任编辑:陈晓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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